2022-11-30 來源:李政 劉月
為維護企業權益,促進企業發展,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積極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助企政策。近日,平橋法院前進法庭副庭長蔣薈調解了一起當事雙方均為企業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在調解過程中,法官從當事各方的實際情況和經濟能力出發,以情理法相融,最終雙方當事人互相體諒對方處境,使問題得到圓滿解決。
2019年,原告信陽某公司將房屋租賃給被告信陽某酒店做經營使用,并簽訂《房屋租賃協議》。2022年部分房屋到期,雙方未約定續約事宜,且被告仍有部分租金及水電費未支付。2022年6月,原告以短信方式告知被告解除雙方之間簽訂的租賃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水電費,但被告仍未支付,并繼續使用房屋經營。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訴至平橋法院,請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水電費共計21萬余元。
承辦法官蔣薈接手該案后,首先向原告了解事實、查看其提交的相關證據,隨后與被告溝通,發現被告態度良好,還款意愿較強,表示之所以欠付房租水電,是因為酒店租賃營業時間不久,又受疫情影響,經營不穩定導致資金短缺,無法支付欠款。在法官的調解下,原告對被告所述原因表示理解和體諒,但自己也因公司經營困難即將面臨破產清算,急需對該筆欠款收回。
考慮到該案雙方當事人都為企業,能夠互相體諒對方的難處,且被告仍有意愿繼續承租房屋做經營使用,蔣薈加強調解力度,積極拉動當事人面對面共同協商調解方案。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最終原告提出同意減免被告租賃費5萬元,被告也承諾在10月31日前將剩余費用及時支付給原告。至此,該起涉企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順利化解。
今年以來,平橋法院妥善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116起,涉案標的總計1000余萬,切實維護了轄區內房屋租賃市場的平穩健康運行,助力區域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升級,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