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8 來源:明港交警隊 作者:李代余 田連合
![]() 信陽市平橋區邢集鎮某莊村的馮某兵是一個有20年駕齡的A1A2證老司機,7月13日夜晚,他在參加朋友兒子的升學喜宴后駕車被明港交警查獲,其酒后駕駛違法被予以嚴懲。 入夏以來,明港交警始終對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狠抓,持續做到精心組織部署,科學安排警力,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形成高壓態勢。7月13日夜晚,大隊民警、輔警在轄區的107國道開展巡邏管控,嚴查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22時執勤人員在107國道明港軍民路口對過往車輛開展檢查,豫SJ***7號小型汽車行駛至執勤點排隊待查時突然倒車,行為反常,現場交警快速反應,隨即將該車攔停,發現車內存在酒味,駕駛員馮某兵面部較紅,涉嫌酒駕。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馮某兵酒精含量為71MG/100ML,民警立即將馮某兵傳喚至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經調查了解,馮某兵當晚和幾個朋友一起在邢集吃飯祝賀朋友孩子升學,飯中飲用了些許白酒,飯后朋友們大都各自回家了。其中一個朋友王某欲回明港沒有交通工具,一向熱心的馮某兵就提出駕車將其帶回明港,其酒后駕駛車輛行駛至107國道明港軍民路口發現交警執勤,王某支招倒車“開溜”,結果還是被交警查個正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明港勤務大隊對馮某兵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A1A2證降級為A2A3的行政處罰。 明港交警友情提示:開車不喝酒,酒后不開車;酒駕是違法行為,醉駕構成犯罪;如若朋友小聚品酒后出行,可找人代駕或妥善存放車輛后乘坐出租車,切莫懷有疏忽、僥幸心理而以身試法。 |